如病人出现血糖升高,但升高的程度未达糖尿病标准,必须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以明确诊断。口服液的糖耐量试验是必须做的,这项检查主要是观察病人对葡萄糖的耐受情况。由于怀孕时,极易发生妊娠糖尿病,可能对胎儿的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还是要做一次排查才能放心,同时做糖耐量试验应在2428周,此时做糖耐量试验比较合适,在检查前一晚,不要再吃东西,空腹检查更准确。妊娠中期进行糖耐量试验,是非常必要的,这样才能确定是否患有糖尿病。由于妊娠糖尿病一旦发生,对母婴的影响很大,所以临床上要求所有孕妇都要进行糖耐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