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六个月一般是可以打掉的。
怀孕满6个月的胎儿相当于快满24周的胎儿,此时:
一、胎儿在宫腔里已经较为稳定,死胎、畸形等现象很少发生。
二、其体长已增长到约30厘米,双顶径约达59毫米,股骨长约43毫米,头围可达约220毫米,腹围约达193毫米。
通常打胎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羊膜腔内雷夫诺尔穿刺:是将雷夫诺尔等药物注射到患者宫腔内,使宫腔内的胎儿坏死,最后排出。其特点是效果较为缓慢,通常需要1至2天左右才会生效,且可能会导致患者出现药物过敏的情况。
2.水囊引产:这是一种机械扩张宫口的方法,即用水囊放置在患者宫颈口,通过这种方式促进子宫扩张,进而产生宫缩,使六个月的胎儿逐渐排出。
总的来说,怀孕六个月胎儿可打掉,有上述这些打胎方式可供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