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空腹血糖5.9mmol/L属于升高状态,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孕妇多数无典型症状,但危害极大。其诊断标准为:妊娠期糖尿病OGTT试验中,孕妇空腹血糖应低于5.1mmol/L,餐后1小时血糖低于1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8.5mmol/L,若高于此标准则可确诊。
一、危害方面:
1.对胚胎的影响:因孕妇血糖过高致胚胎发育环境异常,可能使胚胎出现组织、器官细胞分裂异常,形成巨大儿,甚至导致组织、器官畸形或死亡。
2.对孕妇自身的影响:孕妇易合并妊娠期高血压,还易患皮肤、阴道、呼吸道、泌尿道等感染性疾病,且这些感染在高糖环境下不易恢复。
3.后续影响:部分孕妇产后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新生儿出生后可能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新生儿低血糖、新生儿红细胞增多症、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等情况。
二、应对措施:
孕妇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配合饮食控制,避免高糖、油腻、过咸食物,必要时可应用胰岛素治疗,但须咨询医生意见以免影响胎儿。
总之,妊娠期糖尿病危害众多,孕妇要重视诊断和治疗,采取合理措施控制血糖,保障自身和胎儿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