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多月(16周以上)通常不可以打胎,若要终止妊娠只能住院引产。打胎即人工流产,有手术流产和药物流产两种方式。一、手术流产:一般怀孕7周内最为适宜,怀孕10周内也可行,此时胎体尚未形成,子宫不大且子宫壁肌肉较厚,胚胎易吸出,手术时间短、出血量少,术后身体恢复较快。但术前一定要排除宫外孕,只有宫内孕才可进行。若孕期超12周或B超显示胚囊8厘米以上,则只能住院进行钳刮和引产。其中钳刮术是采用钳夹与电吸结合的方法清除妊娠胎儿及胚胎组织,在妊娠11至14周内终止妊娠时可采用。二、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引产是妊娠12周后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结束妊娠,根据引产时孕周可分为中期引产(14至28周)和晚期引产(28周以后)。
尾段总结:总之,怀孕后的不同阶段可选择的终止妊娠方式不同,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且术前检查和判断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