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孕期一般需要做5次B超检查,具体时间和目的如下:
1.第一次:在孕6-8周,主要是确定是否宫内妊娠,有无胎心胎芽。
2.第二次: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NT检查,评估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
3.第三次:在孕20-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是否有严重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严重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4.第四次:在孕28-32周,主要是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再次排查胎儿畸形。
5.第五次:在孕37-40周,主要是评估胎儿的大小、胎位、羊水量等,为分娩方式提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