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需依据病史及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其判断标准为: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只要有任意一项高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医生通常要询问患者病史,比如孕妇糖尿病家族史、不明原因流产、死胎、巨大儿或畸形儿分娩等情况。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时,患者要先连续3天正常饮食,且检查前需禁食至少8小时,检查过程中要在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然后分别抽取孕妇服糖前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测定血糖水平。其判断标准是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低于5.1mmol/L、10.0mmol/L、8.5mmol/L,此三项中只要任何一项升高就能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建议血糖异常升高的患者尽快就医并及时治疗,切不可擅自用药,以免加重病情。
关键点信息:
一、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依据:病史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结果。
1.病史包括孕妇糖尿病家族史等。
2.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要求。
(1)患者连续3天正常饮食,检查前禁食至少8小时。
(2)5分钟内口服规定液体,然后抽取不同时间静脉血测血糖。
二、诊断标准: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任意一项高于特定值或任何一项升高。
三、建议:血糖异常升高患者及时就医治疗,勿擅自用药。
尾段总结: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赖特定的依据和标准,患者要配合相关检查,出现血糖异常应尽快就医处理,避免自行用药带来不良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