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检查是常用于临床诊断糖尿病的方法,可明确患者有无糖耐量异常以确诊糖尿病,其检查分3个步骤。
一、检查前患者需空腹8至12小时,然后到医院内分泌科进行抽血,通过静脉抽取约3毫升血液,此时所测为空腹血糖。
二、将医院提供的75克葡萄糖糖粉溶解在300毫升温水中,要在5分钟内饮完,从开始喝糖水时计时,入口后60分钟进行第二次静脉采血。
三、在服用第一口糖水后的120分钟进行第三次静脉采血。
若病房患者为进一步明确病情,则需进行5个步骤,与门诊患者相同的是都要空腹8至12小时后进行第一次静脉采血,不同的是后续增加了两次采血时间,即饮用第一口糖水后30分钟进行第二次采血,60分钟进行第三次采血,120分钟进行第四次采血,180分钟进行第五次采血。通过该试验能明确患者的血糖是否正常,若餐后2小时血糖≥11.1毫摩尔/升,可明确诊断为糖尿病。而孕妇进行糖耐量检查时,只要3次血糖检测中有1次高于正常血糖值,就可满足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
总结概况提示:本文详细阐述了糖耐量检查的步骤、病房患者与门诊患者检查步骤的差异,以及通过该检查诊断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的标准,对于了解和进行糖耐量检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