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在妊娠期间出现的糖代谢异常情况,不过其血糖尚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水平。这种情况可以在妊娠期的任何阶段发生,但在妊娠中晚期,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会降低,从而更易引发妊娠糖尿病。为降低妊娠糖尿病给孕妇和胎儿带来的如流产、巨大儿等不良影响,均应在妊娠24至28周开展糖耐量试验以评估糖代谢状态。一旦确诊为妊娠糖尿病,就需要内分泌科与产科进行随诊。
一、还要注意的是,妊娠糖尿病的危险人群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存在妊娠糖尿病史;
2.有巨大儿分娩史;
3.肥胖;
4.患有多囊卵巢综合征;
5.一级亲属有糖尿病家族史;
6.有无明显原因的多次自然流产史;
7.有胎儿畸形及死胎史;
8.有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分娩史等因素的孕妇。
二、此类高危人群在第一次产检时,就应检查血糖,如果达到非孕人群糖尿病诊断标准,可诊断为妊娠期显性糖尿病。如果存在高危因素,即便第一次产检血糖正常,后期也应定期检测血糖,必要时尽早进行糖耐量试验。如果血糖持续正常,也必须在孕24至28周进行糖耐量试验,必要时在孕晚期再次进行评估。
总之,对于妊娠糖尿病要高度重视,明确危险人群,做好相关检测和随诊,以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