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胃癌患者需要在手术前做放射治疗术前放疗有什么作用

胃癌术前放疗的相关要点包括:一是以Ⅱ、Ⅲ期胃癌为主要对象;二是病理分型Ⅰ、Ⅱ型宜放疗,部分Ⅲ型可放疗,Ⅳ型因常累及四周脏器不宜放疗;三是肿瘤直径6厘米以下宜放疗,超10厘米效果差;四是未分化或低分化腺癌放疗疗效好。胃癌术前放疗长期被忽视,其作用有:一、杀伤癌细胞,缩小癌肿体积,提高手术切除率;二、杀灭或抑制浆膜面侵出的癌细胞,防止术中播散与种植,提高手术治愈率;三、使脉管闭塞,降低癌细胞转移播散机会;四、根除照射野中亚临床病灶以根治切除。目前认为胃癌对放疗敏感度不高,但随着医疗科技进步,术前放疗日益受到重视。

一、胃癌术前放疗的适应症

1.主要针对Ⅱ、Ⅲ期胃癌。

对于处于这两个阶段的胃癌患者,术前放疗是一种重要的治疗考虑。

2.病理分型的不同情况。

(1)Ⅰ、Ⅱ型较适宜进行术前放疗。

(2)部分Ⅲ型也可以放疗,但Ⅳ型因常累及周围脏器而不适合。

3.肿瘤直径的影响。

直径在6厘米以下的适合术前放疗,而超过10厘米则放疗效果不佳。

4.未分化或低分化腺癌疗效较好。

二、胃癌术前放疗的作用

1.可有效杀伤癌细胞,进而使癌肿体积缩小,有助于提升手术切除率。

2.能对浆膜面侵出的癌细胞进行杀灭或抑制,避免术中的播散与种植,从而提高手术的治愈率。

3.可以让脉管闭塞,减少癌细胞通过淋巴管或血管转移播散的可能。

4.对照射野中的亚临床病灶进行根除,实现根治切除。

总之,胃癌术前放疗虽曾长期被忽视,但因其在提高手术效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及随着医疗技术发展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