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报告时间一般为2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同时,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中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尽快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如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在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