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是正常体温。以下是关于体温的一些信息:
1.正常体温范围:口腔舌下温度为36.3℃~37.2℃,直肠温度为36.5℃~37.7℃,比口腔温度高(0.2℃~0.5℃)。腋下温度为36.0℃~37.0℃。
2.体温的影响因素:体温会随昼夜、年龄、性别、运动和情绪等因素而有所变化。例如,正常人清晨2时至5时体温最低,下午5时至7时体温最高,但波动范围不超过1℃。
3.体温异常:当体温超过正常范围时,称为发热,可分为低热(37.3℃~38℃)、中度发热(38.1℃~39℃)、高热(39.1℃~41℃)和超高热(41℃以上)。发热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可见于多种疾病,如感染、炎症、恶性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4.测量体温的方法:常用的测量体温的方法有口腔测温法、腋下测温法和直肠测温法。测量前应先将体温计的汞柱甩至35℃以下,然后将体温计的水银端置于舌下或腋窝深处,用手握住体温计,不要说话或做任何活动,测量5~10分钟后取出读数。测量后应将体温计用酒精消毒,以备下次使用。
5.注意事项:测量体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测量前应避免剧烈运动、进食、喝冷热水、吸烟等。
测量时应将腋窝擦干,以免影响测量结果。
测量口腔温度时应将体温计的水银端斜置于舌下热窝,以免咬碎体温计。
测量直肠温度时应先在体温计的水银端涂一些润滑剂,然后插入直肠3~4厘米,测量3~5分钟后取出读数。
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口腔疾病、口鼻腔手术或呼吸困难者不宜测量口腔温度;腹泻、直肠或肛门手术者不宜测量直肠温度;腋下有创伤、炎症或出汗较多者,应更换部位测量。
如发现体温异常,应及时就医,查明原因,并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