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上通常没有房颤的六种分类这一说法。房颤主要可按病因分为以下四种:一、生理性房颤,在正常人中可见,比如可因情绪激动、手术后、运动或大量饮酒时引发;二、病理性房颤,常出现在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的病人身上,像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狭窄、心肌病以及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此外,缩窄性心包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预激综合征和老龄也可能导致房颤;三、孤立性房颤,发生于无结构性心脏病的中青年;四、老年房颤,部分老年房颤病人属于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综合征的心动过速期表现。
按诊断及持续时间分类则可分为以下五种:一、首诊房颤,即首次被确诊,无论是首次发作还是首次被发现;二、阵发性房颤,持续时间小于等于7天,通常小于等于48小时,且能够自行终止;三、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大于7天,是非自限性的;四、长期持续性房颤,持续时间大于等于1年,且病人有转复的愿望;五、永久性房颤,持续时间大于1年,无法终止或者终止后又复发。
总之,房颤的分类主要基于病因和诊断及持续时间等方面,了解这些分类有助于对房颤进行更准确的诊断和针对性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