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不全主要分为四个等级,情况如下:
一、心功能Ⅰ级:患者与正常人几乎无异,即进行正常运动时,基本不会出现呼吸困难、乏力等心功能不全症状,难以区分心功能Ⅰ级患者与正常人。
二、心功能Ⅱ级:患者在正常运动过程中,并非剧烈活动时,就已出现较为明显的乏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这表明患者当前存在心功能下降情况。
三、心功能Ⅲ级:患者进行轻微运动时,便会出现很明显的呼吸困难症状。而在静止状态下,即不做任何运动时,与正常人看起来差不多,难以看出其心功能有下降趋势。
四、心功能Ⅳ级:这是最为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指患者即便不做任何运动,处于静止状态,也会出现极为明显的呼吸困难、乏力,甚至端坐呼吸、咳嗽、气喘等症状。若患者处于心功能的Ⅲ-Ⅳ级,大多提示其心脏已进入终末状态,必须予以积极治疗。
总结概况提示:清楚了解心功能不全的不同等级表现,对于及时发现和治疗心功能不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