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头坏死临床常用Ficat分期,共分四期,依据病变程度划分并据此进行相应治疗:
一、第Ⅰ期:股骨头较圆,坏死区域小(<30%),未塌陷,外形及密度良好。这一阶段,股骨头的形态基本保持正常,只是存在相对较小面积的坏死区域,没有出现明显的结构变形。
二、第Ⅱ期:开始呈现股骨头内囊性改变或局部硬化改变,在X光片上能看到显著的密度减低区与坏死区,坏死区域范围可为30%至90%。只要股骨头尚未塌陷,都属于此期。在这个时期,股骨头内部开始出现一些病理性的变化,如囊性变和硬化,但整体结构尚未完全破坏。
三、第Ⅲ期:股骨头已塌陷,形状不再圆润,可能变平或凹,X光片上出现新月征改变。此时关节缝仍存在。此阶段说明股骨头的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形,但关节之间的间隙还未受到严重影响。
四、第Ⅳ期:股骨头完全塌陷,关节缝变窄或消失,髋臼和股骨头上形成诸多骨刺,且累及对侧髋臼病变,出现髋关节骨性关节炎改变。到了这一期,髋关节的病变已经非常严重,不仅股骨头完全塌陷,关节的结构也发生了极大的改变,导致了骨性关节炎的出现。
总之,Ficat分期对于股骨头坏死的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不同分期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