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和皮炎的区别

湿疹和皮炎在临床表现、病因等方面有区别。首先首段简

答:湿疹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表皮及真皮浅层炎症,急性期皮损以丘疱疹为主,有渗出倾向,慢性期则苔藓样变为主;皮炎是皮肤对于化学制剂、蛋白、细菌与真菌等物质的变应性反应,一般有明确的接触诱因。

临床表现区别

湿疹: 急性期表现为红斑基础上的密集小丘疹、丘疱疹,严重时可出现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瘙痒剧烈;慢性期则皮肤粗糙、肥厚、苔藓样变,可有色素沉着或色素减退。湿疹可发生于身体任何部位,对称分布。接触性皮炎: 有明确的接触史,皮损一般限于接触部位,边界清楚,形态较单一,多为红斑、丘疹,严重时可出现水疱、大疱,去除接触物后,病情易好转。例如接触了某些金属首饰后,耳部接触部位出现红斑、瘙痒等表现。

病因区别

湿疹: 病因复杂,是内外因相互作用引起的迟发型变态反应。内部因素如慢性消化系统疾病、精神紧张、失眠、过度疲劳、情绪变化等,外部因素如生活环境、气候变化、食物等均可影响湿疹的发生。接触性皮炎: 主要是接触外界物质而引起,这些物质包括动物性、植物性和化学性物质,其中尤以化学物质致病为多见,如化妆品、肥皂、油漆、染料等。

发病特点区别

湿疹: 病程不定,易复发,可迁延不愈。急性湿疹经适当治疗后数周可痊愈,但易转为亚急性或慢性;慢性湿疹则常由急性、亚急性湿疹反复发作不愈转变而来。接触性皮炎: 发病有一定的潜伏期,首次接触后一般不立即发病,经过一段时间再次接触同样致敏物才发病,再次接触后发病时间明显缩短,可在数小时或1 - 2天内发病。例如第一次接触某化妆品后可能没反应,再次接触时很快就会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