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一般指镇静催眠药,属于精神二类管控药品,药店里不可以买到。
根据《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精神药品实行定点经营制度。精神药品的定点经营实行总量控制、合理布局、按需经营、方便群众的原则。除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药品批发企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精神药品。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因此,安眠药作为第二类精神药品,不能在药店里随意购买,只能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购买。并且,药店需要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