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个多月(16周以上)不能打胎,若要终止妊娠则必须住院引产。打胎即人工流产,有手术流产和药物流产两种方式。一、人工流产在怀孕7周以内最为适宜,怀孕10周内也可行。这是因为此时胎体尚未形成,子宫较小,子宫壁肌肉较厚,胚胎易吸出,手术时间短、出血量少,人流后身体恢复较快。在进行人工流产前,务必先排除宫外孕,只有宫内孕才可进行。二、若孕期超过12周或B超显示胚囊8厘米以上,只能住院进行钳刮和引产。钳刮术是将钳夹与电吸相结合来清除妊娠的胎儿及胚胎组织,在妊娠11至14周以内终止妊娠时可采用。引产则是在妊娠12周后用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来结束妊娠,根据引产时孕周,可分为中期引产(14至28周)和晚期引产(28周以后)。
总之,怀孕后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要求,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来处理妊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