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腹泻补液原则包括定量、定性、定速、纠正酸中毒。
一、定量:对于婴幼儿,轻度脱水需补30至50毫升/千克,中度脱水补50至100毫升/千克,重度脱水补100至120毫升/千克。先给予计算总量的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学龄前及学龄小儿的体液组成已接近成人,补液量应酌情减少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
二、定性:给液种类依据脱水性质决定,一般先补充电解质再补充糖液。若无法判断脱水性质,可先按等渗性脱水进行补充。
三、定速:补液速度取决于脱水程度,原则上先快后慢。但对于高渗性脱水患儿,输注速度宜稍慢,以防低渗液体输入过快,导致水分进入脑细胞引发脑水肿甚至惊厥。
四、纠正酸中毒:严重酸中毒时需补给碱性溶液,待循环改善、酸中毒纠正后,要立即见尿补钾。小儿若出现严重腹泻,务必立即送往医院接受专业诊治。
总之,小儿腹泻时要严格遵循补液原则进行处理,以保障患儿健康,而当出现严重腹泻情况时,应及时送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