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牙龈肿痛主要是由于妊娠期妇女未注重口腔卫生维护,使得牙菌斑、牙石在龈缘附近堆积,从而引发牙龈炎及牙周炎。
一、妊娠牙龈炎:
1.如果妊娠前就有慢性龈炎,从妊娠2至3个月后会开始出现明显症状,到8个月时达到高峰,分娩后约2个月龈炎能减轻至妊娠前水平。
2.炎症可能发生在个别牙龈或全口牙龈,以前牙区更为严重。
3.患者常因吮吸或进食时容易出血而就诊。龈缘和龈乳头呈现鲜红或暗红色,松软且光亮,有龈袋形成,轻轻探查就容易出血,一般没有疼痛。
4.哺乳期妇女若牙龈出现鲜红色、高度水肿、肥大、极易出血等症状,或者有龈瘤样表现的患者,应询问其月经情况,若已怀孕则可作出诊断。
二、牙周炎:
1.这是一种由牙菌斑生物膜引起的牙周组织慢性感染性疾病,会导致牙支持组织(牙龈、牙周膜、牙槽骨和牙骨质)出现炎症、形成牙周袋、产生进行性附着丧失以及牙槽骨吸收,最终可能导致牙松动丧失。
2.在我国,它是成人丧失牙齿的首要原因。
3.病因主要有牙菌斑、牙石、食物嵌塞、不良修复体等,这些都是加重菌斑滞留的局部刺激因素,原本的慢性龈炎可能发展成为牙周组织的破坏性疾病即牙周炎。
综上所述,建议患者在婚前或者孕前进行全面彻底的口腔检查,以预防和减少哺乳期牙龈肿痛等相关问题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