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尿路感染主要有三种病因:无症状性细菌尿、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需对症治疗并减少孕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
一、无症状性细菌尿:妊娠前1个月常出现无症状性细菌尿。治疗可口服呋喃妥因、头孢泊肟、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二、急性膀胱炎:可先口服呋喃妥因、头孢泊肟、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再根据细菌培养结果调整抗生素,疗程为7天。
三、急性肾盂肾炎:这种情况需住院给予静脉抗生素抗感染治疗,可选择氨曲南、比阿培南等。待病情控制48小时后或临床症状完全缓解,改为口服抗生素,同样依据细菌培养结果调整治疗方案,疗程需14天。
四、禁忌用药有以下五类:
1.四环素类(常用有四环素、土霉素、强力霉素等):会引起胎儿骨骼发育不良和将来牙质发育不良。
2.磺胺类(包括多种磺胺,常用为新诺明,又称百炎净):孕期6个月以上服用,将来胎儿出生时易发生核黄疸。
3.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征,即出生时全身灰紫、缺氧而死亡。
4.氨基糖苷类(常用有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会引起胎儿将来的永久性耳聋,还会导致肾脏损害,除非特殊需要否则不应使用。
5.喹诺酮类(常用有氟哌酸、泰利必妥、莫西沙星等):在动物实验中发现可引发小鼠骨骼发育障碍甚至出现软骨坏死,人类暂无研究报告,故用药需慎重且服药时间不应太长。
总之,孕妇尿路感染要明确具体病因进行针对性治疗,同时要注意避免使用禁忌药物,以保障孕妇自身健康和胎儿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