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防治条例的主要内容

《艾滋病防治条例》共七章六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1.艾滋病监测与检测:规定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全国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全国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艾滋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艾滋病预防与控制:规定了国家加强艾滋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国际合作,推广成熟的艾滋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技术,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3.艾滋病治疗与救助:规定了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艾滋病自愿咨询和检测办法,为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免费提供咨询和初筛检测。

4.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法律责任:规定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故意传播艾滋病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规定了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患有艾滋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采取相应的艾滋病预防、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