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标准采用的是《WHO抗癌药物急性及亚急性毒性反应分度标准》,可分为0-Ⅳ度,且骨髓抑制主要涉及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需依据不同细胞下降水平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一、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
1.0度:血红蛋白不低于110g/L,白细胞不低于4.0×10^9/L,粒细胞不低于2.0×10^9/L,血小板不低于100×10^9/L。
2.Ⅰ度:血红蛋白为95-109g/L,白细胞为(3.0-3.9)×10^9/L,粒细胞为(1.5-1.9)×10^9/L,血小板为(75-99)×10^9/L。
3.Ⅱ度:血红蛋白为80-94g/L,白细胞为(2.0-2.9)×10^9/L,粒细胞为(1.0-1.4)×10^9/L,血小板为(50-74)×10^9/L。
4.Ⅲ度:血红蛋白为65-79g/L,白细胞为(1.0-1.9)×10^9/L,粒细胞为(0.5-0.9)×10^9/L,血小板为(25-49)×10^9/L。
5.Ⅳ度:血红蛋白低于65g/L,白细胞低于1.0×10^9/L,粒细胞低于0.5×10^9/L,血小板低于25×10^9/L。
二、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处理
1.白细胞:白细胞对骨髓抑制较敏感。
(1)若为Ⅰ度降低,病人可能无异常表现;Ⅱ度及以上人群建议给予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以改善粒细胞减少。
(2)出现Ⅳ度骨髓抑制且白细胞降低的人群,建议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2.红细胞:血红蛋白是红细胞主要成分,以血红蛋白作为治疗指标。
(1)血红蛋白在70-80g/L时可能无贫血表现,可给予口服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
(2)血红蛋白低于60g/L的人群可考虑输注红细胞以改善贫血症状。
3.血小板:
(1)血小板在75×10^9/L以上,属Ⅰ级血小板降低,一般无需特殊处理。
(2)血小板降低为(50-75)×10^9/L时,需用升血小板药物,如注射用重组人白介素-11或促血小板生长素进行治疗,但其起效时间相对较长,一般需7-10天。
(3)血小板低于10000个/L时,需给予输注血小板治疗。
总之,化疗后骨髓抑制的分度和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和恰当治疗,以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