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心肌病患者通常心率增快,大于100次/分。没有基础心脏病的患者,特别是30岁以上经产妇,在妊娠终末一个月至产后五个月内呈现类似扩张型心肌病表现,会有呼吸困难、心悸、乏力、水肿等症状。查体可见心率增快、血压下降、肺部细湿啰音、心音低钝、节律不规整、下肢水肿。心脏彩超可发现心脏扩大,室壁搏动弥漫性减弱,EF显著下降。心电图有各种心律失常、心率偏快及非特异性ST段T波改变。这类患者栓塞几率较大,死亡率高达30%至50%。早期发现并治疗,患者心脏大小和功能可恢复正常,而心脏大小和功能未恢复正常的患者不可再次妊娠,否则可能引发顽固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致死亡。即便心脏大小恢复正常的患者,再次妊娠也可能再次出现围生期心肌病。所以,对于围生期心肌病患者,尤其是心脏大小和功能未恢复正常者,应避免其再次妊娠。
一、临床表现:
1.心率方面:患者的心率大多增快,超过100次/分。
2.症状方面:会出现呼吸困难、心悸、乏力、水肿等。
3.查体特征:包括心率增快、血压下降、肺部细湿啰音、心音低钝、节律不规整以及下肢水肿。
二、检查所见:
1.心脏彩超:显示心脏扩大,室壁搏动弥漫性减弱,EF明显下降。
2.心电图:存在各种心律失常,心率偏快,还有非特异性的ST段T波改变。
三、风险情况:
1.栓塞几率大。
2.死亡率高,达30%至50%。
四、治疗及预后:
1.早期治疗可使心脏大小和功能恢复正常。
2.心脏大小和功能未恢复正常的患者再次妊娠可能导致顽固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而死亡。
3.心脏大小恢复正常的患者再次妊娠可能再次引发围生期心肌病。
总之,围产期心肌病患者尤其是心脏功能未恢复正常者不宜再次妊娠,否则可能带来严重后果,而早期诊断和治疗对于患者的恢复非常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