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开封后在室温保存一般可使用一个月。因为开封后滴眼液可能因接触空气、灰尘而致疗效下降及出现细菌污染,易引发患者眼内感染,所以建议开封后1个月内用完,若一个月后未用完则不建议继续使用。
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主要成分是玻璃酸钠,属于人工泪液,有湿润眼球、角膜的作用,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干眼症;
二、外伤;
三、手术后有角膜干燥等。
部分患者使用该药后可能出现如下不良反应:
1.瘙痒感;
2.刺激感;
3.充血;
4.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若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停药。
此外:
1.不建议与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需使用,可在使用其他滴眼液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本品后使用;
2.患者若要增加使用频率,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免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总之,使用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要注意开封后的保存时间、适用病症、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与其他药物的使用顺序和频率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