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就能够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待遇:职工在上月需按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累计生育保险缴费要满12个月。可报销的项目包括:
一、常规项目(共13个项目):
1.产检。
2.尿常规。
3.血常规。
4.血型。
5.血糖。
6.肝功能。
7.肾功能。
8.乙肝表面抗原。
9.梅毒血清学检测。
10.HIV筛查。
11.心电图。
12.胎心监测。
13.B超常规检查。
二、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安排的备查项目(共9个项目):
1.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
2.丙型肝炎抗体测定。
3.血红蛋白电泳试验。
4.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
5.阴道分泌物检查。
6.甲状腺功能筛查。
7.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
8.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
9.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总结概况提示:明确了享受生育保险产前检查报销待遇的条件,以及具体的可报销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职工需符合相关规定才能顺利进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