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主要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法,共分为四级。首段:心力衰竭的NYHA分级通常分为四级,其中Ⅰ级指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Ⅱ级是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一般体力活动下就会出现心衰症状;Ⅲ级为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不适,低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心衰症状;Ⅳ级是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
Ⅰ级心功能:日常活动不受限
Ⅰ级心功能的患者,一般体力活动,像正常速度步行、日常家务劳动等,不会引发乏力、呼吸困难、心悸等心衰相关症状。这类患者的心脏功能虽有一定减退,但还能满足日常轻度活动的需求,日常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Ⅱ级心功能:体力活动轻度受限
Ⅱ级心功能的患者,休息的时候没有不舒服的感觉,不过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比如快速步行一段距离、爬几层楼梯等,就会出现心衰症状,像呼吸困难、气短、乏力等。这是因为心脏的储备功能已经有所下降,轻度活动时心脏就难以承受。
Ⅲ级心功能:体力活动明显受限
Ⅲ级心功能的患者,休息时没有心衰症状,但从事低于一般体力活动的事情,比如缓慢步行几百米,就会出现心衰表现,像明显的呼吸困难、体力不支等。此时患者的心脏功能已经比较差了,稍微活动就会加重心脏负担,引发心衰症状。
Ⅳ级心功能: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Ⅳ级心功能的患者,在休息的时候就存在心衰症状,比如静息状态下也有呼吸困难、心悸等表现,而且哪怕是轻微的体力活动,都会让心衰症状加重。这类患者的心脏功能严重受损,几乎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生活受到极大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