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官能症症状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
1.神经衰弱:常缓慢起病,临床表现以容易兴奋、脑力易疲乏、情绪不稳定等。脑力易疲乏是最具特征性的症状,患者经常感到精力不足、萎靡不振、不能用脑,或脑力迟钝、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工作效率减退。情绪症状主要有烦恼、易激惹、心情紧张等,睡眠障碍是常见的临床表现,如入睡困难、多梦、易醒、醒后感到不解乏、睡眠感丧失、睡眠觉醒节律紊乱等。
2.强迫症:其基本症状是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患者可仅有强迫观念或强迫动作,或既有强迫观念又有强迫动作。患者能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是不必要的,但却不能以主观意志加以控制。
3.焦虑症:是以焦虑情绪体验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主要表现为无明确客观对象的紧张担心、坐立不安,还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症状,如心悸、手抖、出汗、尿频等。
4.恐怖症:是对特定的无实在危害的事物与场景的非理性惧怕。患者会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
5.躯体形式障碍:主要表现为各种躯体不适和疼痛,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部位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适(如疼痛、打嗝、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等),还常伴有情绪问题,如焦虑、抑郁、烦恼、紧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