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产检一般在孕16~20周进行,主要检查项目包括:
1.详细询问病史:包括年龄、胎产次、职业、月经史,了解本次妊娠过程。
2.推算预产期:根据末次月经、早孕反应开始时间、子宫大小、超声测量等综合分析推算预产期。
3.体格检查:测量血压、体重、身高,进行腹部检查、骨盆测量、妇科检查。
4.实验室检查:
血常规:了解有无贫血、感染等。
尿常规:了解有无蛋白尿、尿糖等。
血型:包括Rh血型,以备分娩时输血。
肝肾功能:了解孕妇的肝肾功能情况。
乙肝五项、丙肝抗体、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排除相关传染病。
唐氏筛查:通过检测孕妇血清中甲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游离雌三醇的浓度,并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等信息,计算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
超声检查:主要目的是排除胎儿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脑积水、心脏畸形等。
5.其他检查: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可能还会进行心电图、血糖筛查等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孕妇的情况可能不同,医生会根据个体差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检查。产检时应携带身份证、围产保健手册,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检查。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