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根据提供的信息,这个问题的分析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2019-nCoV。
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瑞士日内瓦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
2020年2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不变。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