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不能吃药打掉,怀孕7周以内可药流,怀孕10周以内可做人流。
药流是用药物而非手术终止早孕的一种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目前临床应用的药物为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药流适合于终止49日以内的妊娠,就是末次月经后70天内。其原理是通过药物作用阻止孕囊生长,使子宫蜕膜变性坏死、宫颈软化,最后导致流产。药流前必须做超声检查确定宫内妊娠及孕周,还要排除药流的禁忌症,比如肾上腺及其他内分泌疾病、妊娠期皮肤瘙痒史、血液病、血管栓塞病史、与甾体激素有关的肿瘤等。
人流是用手术的方法终止妊娠,即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人流适用于妊娠10周以内要求终止妊娠而无禁忌症者,以及因某种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人流的最佳时间为怀孕6-8周。人流的禁忌症包括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生殖器官炎症(如阴道炎、尿道炎、盆腔炎等)、妊娠剧吐酸中毒尚未纠正者、术前4小时内两次体温在37.5℃以上者等。
总之,药流和人流都有一定的风险和并发症,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药流和人流都可能导致出血、感染、残留、月经失调、继发不孕等问题。因此,在选择药流或人流之前,应该慎重考虑,并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检查。如果已经决定终止妊娠,应该尽快就医,在医生的安排下选择合适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