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发作是一种由于大脑神经元突发性异常放电,导致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的慢性疾病。其主要症状包括:
1.全身性发作:
失神发作:患者突然短暂失去意识,停止正在进行的动作,两眼茫然凝视,呼之不应,不跌倒,手中所持物可能掉落,事后对发作全无记忆。
强直-阵挛发作:患者突然意识丧失,跌倒在地,全身肌肉强直性收缩,头后仰,双上肢屈曲强直,双下肢伸性强直,口部先张后闭合,此时可能咬伤唇、舌和颊部。由于膈肌、肋间肌强直收缩,使肺空气压出,同时喉部痉挛、咽喉狭窄致发生尖锐的叫声称为痫叫,此期瞳孔散大,血压上升。持续十余秒后,进入阵挛期,此期全身肌肉呈节律性抽搐,频率开始较快,随意识丧失的加重,抽搐逐渐变慢,历时1~3分钟,在一次强烈痉挛后突然停止,阵挛停止后有5~8秒的肌肉迟缓期,呼吸先恢复,心率、血压、瞳孔等恢复正常,可发现大小便失禁,5~10分钟意识才完全恢复。
肌阵挛发作:此类型发作多为遗传性疾病,青年期发病,多有遗传,表现为快速、短暂、触电样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限于某个肌群或部位,常伴有发音或捕捉动作,发作时脑电图呈现多棘慢波或棘慢波综合。
强直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的全身或双侧肌肉的强烈持续的收缩,肌肉僵直,使肢体和躯体固定在一定的紧张姿势,如轴性的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
2.部分性发作:
简单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患者意识清楚,持续时间数秒至20余秒,很少超过1分钟。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简单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
复杂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有些患者可机械重复原有的简单动作,发作后可继续原来的动作,对发作情况毫无记忆。
3.癫痫持续状态:
是指单次癫痫发作超过30分钟,或者癫痫频繁发作,以致患者尚未从前一次发作中完全恢复而又有另一次发作,总时间超过30分钟者。癫痫持续状态是一种需要紧急处理的急症。
需要注意的是,癫痫发作的症状可能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有些患者可能只出现部分症状,或者症状不典型。如果怀疑有癫痫发作,应及时就医,进行脑电图等检查,以确诊并制定合适的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