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
新型冠状病毒是一种先前尚未在人类中发现的冠状病毒,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2019-nCoV。基于目前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研究结果,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人群普遍易感。感染后或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