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怀孕全过程约为280天,即40周,分为3个时期。
1.早期妊娠:末次月经第1日至第13周末之前。
症状:
停经:是妊娠最早的症状。
早孕反应:约半数妇女于停经6周左右出现畏寒、头晕、乏力、嗜睡、流涎、食欲不振、喜食酸物或厌恶油腻、恶心、晨起呕吐等症状,称早孕反应。多在停经12周左右自行消失。
尿频:前倾增大的子宫在盆腔内压迫膀胱所致。
检查:
超声检查:停经35日时,宫腔内可见圆形或椭圆形妊娠囊。
妊娠试验:血β-HCG是诊断早早孕最敏感的方法。
基础体温测定:双相型体温的妇女,高温相持续博日不见下降,早孕的可能性大。
2.中期妊娠:第14周末至第27周末。
症状:
子宫增大:宫底高度因孕妇的个体差异不同,耻上子宫长度为16-20.5cm。
胎动:孕妇于18-20周开始自觉胎动,胎动每小时3-5次。
胎儿心音:于妊娠18-20周用听诊器经孕妇腹壁能听到胎儿心音,呈双音,似钟表“滴答”声。
检查:
超声检查:可进行胎儿畸形筛查。
唐氏筛查:通过检测孕妇血清中甲胎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游离雌三醇的浓度,并结合孕妇的年龄、体重、孕周等方面来判断胎儿患先天愚型、神经管缺陷的危险系数。
3.晚期妊娠:第28周末及其后。
症状:
腹部增大:子宫底高度为23-26cm。
胎动:较前稍减少。
尿频:胎先露入盆后,症状可减轻。
检查:
B型超声检查:了解胎儿、胎盘、羊水情况。
胎儿电子监护:了解胎儿宫内储备能力。
总之,怀孕全过程需要孕妇注意休息,加强营养,定期进行产前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