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诊断功能性消化不良

功能性消化不良主要基于罗马Ⅳ标准进行诊断,具体如下:

1.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症状:

餐后饱胀不适;

早饱感;

上腹痛;

上腹烧灼感。

2.上述症状出现至少12周,近3个月出现上述症状。

3.排除可解释症状的器质性疾病(包括胃镜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功能性消化不良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症状、病程和相关检查结果。如果对消化不良症状有疑虑,建议及时就医,以便获得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