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不再免费治疗

一、医保支付情况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新冠患者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符合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新冠患者住院费用等,仍可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

二、参保人员相关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新冠治疗费用,如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费用等,可按医保政策报销。对于未参保人员,其新冠治疗费用需全部自费。

三、特殊人群注意要点

老年人群等特殊人群感染新冠后,若需治疗,应及时了解自身医保参保情况,以便合理利用医保资源支付相关费用。同时,特殊人群要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及时就医,遵循医生的治疗建议。

四、治疗费用承担主体

患者是治疗费用承担的主要主体,医保基金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对参保患者的新冠治疗费用进行支付,而非参保人员则完全自行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