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种妊娠并发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流产:妊娠28周前终止,胎儿体重<1000g者。
2.早产: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间分娩者。
3.过期妊娠: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尚未分娩者。
4.异位妊娠:指受精卵在子宫体腔以外着床发育。
5.自然流产: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不足1000g而终止者。
6.人工流产:因避孕失败而致的意外妊娠终止。
7.产前出血:在妊娠晚期或临产时,发生无诱因、无痛性反复阴道流血。
8.羊水栓塞:分娩过程中,羊水进入母体血液循环,引起急性肺栓塞、过敏性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肾衰竭等一系列严重症状。
9.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出现血压升高,可伴有蛋白尿或水肿。
10.胎盘早剥:妊娠20周后或分娩期,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
11.前置胎盘:妊娠28周后,胎盘附着于子宫下段,甚至胎盘下缘达到或覆盖宫颈内口,其位置低于胎先露部。
12.多胎妊娠:一次妊娠宫腔内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胎儿。
13.胎儿生长受限:胎儿体重低于其孕龄应有体重的第10百分位数,或低于其平均体重的2个标准差。
14.胎儿窘迫:胎儿在子宫内因急性或慢性缺氧危及其健康和生命。
15.胎膜早破:在临产前胎膜自然破裂。
16.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中晚期出现皮肤瘙痒,少数孕妇还可能出现黄疸。
17.妊娠剧吐:多发生在孕早期,频繁恶心呕吐,不能进食,导致孕妇体重下降、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
18.糖尿病:妊娠期首次发现或发生的糖尿病。
19.心脏病:孕妇原有心脏病,或在妊娠期新发生的心脏病。
20.贫血:妊娠期外周血血红蛋白<100g/L或红细胞<3.5×10¹²/L。
21.急性肾盂肾炎:妊娠期发生的急性肾盂肾炎。
22.急性阑尾炎:妊娠期发生的急性阑尾炎。
23.病毒性肝炎:妊娠期感染病毒性肝炎。
24.急性脂肪肝:在妊娠期首次发生的脂肪肝。
25.胎膜早破:在临产前胎膜自然破裂。
26.产后出血: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
这些妊娠并发症可能会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孕妇在怀孕期间应注意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任何异常情况,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