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体温超过37.3℃就需要进行隔离。但需要注意的是,体温并不是唯一的判断标准,还需要结合其他症状和流行病学史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患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同时有以下情况之一,就需要进行隔离: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如果患者的体温超过37.3℃,但没有其他症状,也没有上述情况之一,可以先在家中进行自我隔离,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果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和接触史。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隔离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隔离要求和措施应根据当地的疫情防控要求和医疗机构的指导进行。在进行隔离期间,患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同时,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和护理,以促进病情的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