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做检查的时间和项目如下:
1.第一次检查:一般在停经6-8周时进行,主要目的是确定宫内妊娠、孕周、胎芽及胎心搏动情况。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型、空腹血糖、乙肝五项、丙肝抗体、HIV筛查、梅毒螺旋体抗体、肝功能、肾功能、甲状腺功能、心电图等。
2.第二次检查:时间在孕11-13+6周,需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结合孕妇血清学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3.第三次检查:时间在孕15-20+6周,主要进行唐氏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的血清学筛查。如果筛查结果为高危,需要进一步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4.第四次检查:时间在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筛查胎儿结构畸形,如无脑儿、脑积水、脊柱裂、腹壁缺损及内脏外翻等。
5.第五次检查:时间在孕24-28周,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如果有高危因素,如糖尿病家族史、肥胖、多囊卵巢综合征等,或者首次检查发现血糖异常,需要更早进行筛查。
6.第六次检查:时间在孕30-32周,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等。
7.第七次检查:时间在孕32-36周,再次进行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安危情况。
8.第八次检查:时间在孕37周以后,每周进行一次产前检查,主要是监测胎心、胎位、羊水量等,并进行骨盆测量,评估分娩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检查时间和项目仅供参考,具体检查时间和项目可能因个体差异和孕期情况而有所不同。孕妇应按照医生的建议,按时进行产前检查,以确保自身和胎儿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