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属于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分析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19冠状病毒病”,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
2020年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瑞士日内瓦宣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
2020年2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英文名称修订为“COVID-19”,与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保持一致,中文名称不变。
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在防控措施方面主要有以下不同:
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乙类甲管”时,主要通过风险职业人群“应检尽检”、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发现感染者;“乙类乙管”时,主要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发现感染者。
在传染源管理方面,“乙类甲管”时,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实行就地隔离治疗,要求连续进行核酸检测。“乙类乙管”时,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不再要求进行隔离治疗,也无需进行连续核酸检测。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乙类甲管”时,疫情防控的社会面管控措施主要包括区域管控、人员限流,暂停大型活动、停工、停业、停课等;“乙类乙管”时,社会面防控措施主要包括疫苗接种、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等,取消交通场站、港口、渡口、棋牌室、酒吧、KTV、网吧、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限流要求,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集市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要求提供社会面便民核酸检测“愿检尽检”服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