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献血法》规定,献血间隔时间要根据献血者的健康状况和献血量来决定,一般情况下,献血间隔时间为:
1.献全血:至少间隔6个月;
2.单采血小板:间隔时间为2周,且不低于14天;因特殊配型需要,间隔时间为24小时。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2.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3.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5.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不满五天者。
6.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7.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8.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此外,献血前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剧烈运动;献血前一天和当天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物,可吃一些清淡食物,如馒头、稀饭等;献血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如患有感冒、发热、腹泻等疾病,或服用了某些药物,应暂缓献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