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2,88

血清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和甘油三酯(TG)是血脂检查的基本项目。其中,LDL-C是血脂异常防治的首要靶点。

LDL-C是血脂检查的基本项目之一,是血脂异常防治的首要靶点。

血清LDL-C水平受年龄、性别、饮食习惯、遗传、药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Framingham危险评分中,低LDL-C水平是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的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因此,降低LDL-C水平是ASCVD一级预防和二级预防的重要措施之一。

对于ASCVD极高危患者,无论LDL-C水平如何,都应立即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并将LDL-C控制在1.8mmol/L以下或降幅≥50%。对于ASCVD高危患者,若LDL-C水平≥2.6mmol/L,应立即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若LDL-C水平在1.8mmol/L至2.6mmol/L之间,则可先进行生活方式干预3至6个月,若LDL-C仍不达标,再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对于ASCVD中危患者,若LDL-C水平≥3.4mmol/L,可考虑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若LDL-C水平在2.6mmol/L至3.4mmol/L之间,则可先进行生活方式干预6至12个月,若LDL-C仍不达标,再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对于ASCVD低危患者,若LDL-C水平≥4.9mmol/L,可考虑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若LDL-C水平在2.6mmol/L至4.9mmol/L之间,则可先进行生活方式干预12个月,若LDL-C仍不达标,再启动他汀类药物治疗。

在使用他汀类药物治疗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药物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异常、肌痛、横纹肌溶解等。对于有ASCVD病史、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病等高危人群,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他汀类药物,并定期进行血脂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以评估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总之,LDL-C是血脂检查的基本项目之一,是ASCVD防治的首要靶点。对于ASCVD高危和极高危人群,应积极采取生活方式干预和他汀类药物治疗,以降低LDL-C水平,减少ASCVD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