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天数与药流适用范围
怀孕35天若经超声检查确定为宫内妊娠,且妊娠天数处于≤49天的范围内,理论上符合药物流产的时间条件,但需进一步评估。一般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的健康女性,通过超声确认孕囊大小等情况是关键。
二、药流前需完善的检查
1.超声检查:需明确为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等情况,这是确保药流安全有效的重要前提,因为宫外孕若进行药流可导致严重后果。
2.血常规及凝血功能检查:了解患者血液状态,若存在凝血功能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药流后的出血情况及药流安全性。
三、特殊人群的注意事项
1.存在内分泌疾病者:如甲状腺功能异常等,可能影响药流药物的代谢及作用效果,需在医生评估下谨慎决定是否药流。
2.肝肾功能异常者:药物流产所用药物需经肝肾功能代谢,肝肾功能异常可能导致药物蓄积,增加不良反应风险,此类人群不建议轻易选择药流。
3.带器妊娠者:宫内节育器位置异常等情况合并妊娠时,药流效果可能不佳,需特殊处理。
四、药流的风险提示
药物流产存在一定失败率,约10%左右,若药流失败需进行清宫手术;同时药流过程中可能出现阴道大量出血等情况,严重时需紧急处理,因此药流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且药流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及腹痛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