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一种慢性脑部疾病,其症状复杂多样,部分患者在发作前可能会有预感。癫痫的主要症状包括以下几种:
1.全身性发作:
失神发作:患者突然短暂失去意识,停止正在进行的动作,两眼茫然凝视,呼之不应,不跌倒,手中所持物可能掉落,事后立即清醒,继续原来的活动,但对发作无记忆。
强直-阵挛发作:是癫痫最常见的发作类型之一,患者突然意识丧失,跌倒在地,全身肌肉强直性收缩,头后仰,双上肢屈曲强直,双下肢伸性强直,口部先张后闭合,此时可能咬伤唇、舌和颊部。由于膈肌、肋间肌强直收缩,使肺空气压出,同时喉部痉挛、咽喉狭窄致发生尖锐的叫声称为痫叫,此期瞳孔散大,血压上升。起初皮肤结膜发红,继之由于呼吸肌强直收缩,呼吸暂停,口唇及全身皮肤青紫,此期历时10-20秒,进入阵挛期,全身肌肉节律性抽搐,频率开始较快,通常为数次到数十次,逐渐减慢,历时约1-3分钟,在一次强烈痉挛后突然停止,进入发作后期,此期患者呈昏睡状态,经过10多分钟至数小时后清醒。
强直发作:表现为突然发生的肢体或躯干的强直收缩,其后不出现阵挛期,发作时间较强直-阵挛发作要短。
肌阵挛发作:是一种快速、短暂、触电样的肌肉收缩,可遍及全身,也可限于面部、躯干或肢体,可单个出现或重复多次。肌阵挛发作多出现于觉醒后。
痉挛:可为全身对称性强直性阵挛性发作,也可为局部的强直性发作。其抽搐幅度可有很大差别,轻者仅有眼球转动、震颤或只是单一的肢体抽动,重者可全身抽搐、摔倒在地。
2.部分性发作:
简单部分性发作:发作时患者意识清楚,持续时间数秒至20余秒,很少超过1分钟。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简单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感觉性、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
复杂部分性发作:通常称为精神运动性发作,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两眼发直,叫之不应,不跌倒,面色无改变。有些患者可机械重复原有的简单动作,发作后对发作情况不能回忆。其发作时间较复杂部分性发作要长,脑电图除棘波、尖波或棘慢综合波外,有时可见颞叶局灶性放电。
3.癫痫持续状态:是指单次癫痫发作超过30分钟,或者癫痫频繁发作,以致患者尚未从前一次发作中完全恢复而又有另一次发作,总时间超过30分钟者。癫痫持续状态是一种需要紧急处理的急症。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癫痫的一些常见症状,并不是所有癫痫患者都会出现这些症状,而且有些症状可能与其他疾病相似,因此如果怀疑有癫痫症状,应及时就医,进行脑电图、头颅磁共振成像等检查,以明确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