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检查对胎儿一般没有影响,但也并非绝对安全。在整个孕期,医生通常会建议进行5次B超检查,具体如下:
1.第一次: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宫外孕)或异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2.第二次: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NT检查,初步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
3.第三次:在孕20~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的结构畸形,包括无脑儿、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等。
4.第四次:在孕28~32周,主要是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再次排查胎儿结构畸形。
5.第五次:在孕37~40周,主要是评估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羊水量、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等,为临床选择分娩方式提供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