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颗粒为对症治疗药,自我用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布洛芬颗粒的使用方法如下: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2.1至12岁儿童:
1-3岁,体重10-15kg,一次0.5包;
4-6岁,体重16-21kg,一次1包;
7-9岁,体重22-27kg,一次1.5包;
10-12岁,体重28-32kg,一次2包。
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3.具体服用剂量: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症状等因素来确定,建议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4.服用时间:最好在饭后服用,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
5.药物性状改变时禁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注意事项: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过敏体质者慎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