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葵花)的说明书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汉语拼音:Xiao'erKechuillingKoufuye

[成份]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蒌。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味甜、微苦、辛。

[功能主治]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内一次5毫升;3—4岁一次7.5毫升;5—7岁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每盒10支。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3021944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15年12月01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用药需求,请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