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感染性休克诊断标准”,以下情况可以诊断为感染性休克:
1.明确的感染:有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的表现,同时具备以下两条或两条以上:①体温>38℃或<36℃;②心率>90次/分;③呼吸急促>20次/分或二氧化碳分压<32mmHg;④外周血白细胞计数>12×10⁹/L或<4×10⁹/L,或未成熟粒细胞>10%。
2.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或较基础血压下降超过40mmHg,至少1小时,或依赖输液和药物维持血压。
3.组织低灌注:①高乳酸血症;②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延长或皮肤出现花斑。
4.器官功能障碍:①急性肾损伤(血清肌酐>177μmol/L或48小时内升高≥26.5μmol/L);②急性肺损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③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100×10⁹/L);④凝血功能障碍(国际标准化比值>1.5,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45秒);⑤肠梗阻。
5.心血管功能障碍:经积极容量复苏后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①中心静脉压(CVP)>8mmHg;②肺动脉楔压(PAWP)>12mmHg;③心脏指数(CI)<3.5L·min⁻¹·m⁻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