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常用的《疾病及有关保健问题的国际分类》第十版为标准,精神病主要分:
1.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2.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4.心境障碍,
5.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6.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行为综合征,
7.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8.心理发育障碍,
9.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10。未特定的精神障碍。

以常用的《疾病及有关保健问题的国际分类》第十版为标准,精神病主要分:
1.器质性,包括症状性,精神障碍,
2.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3.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
4.心境障碍,
5.神经症,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
6.伴有生理紊乱和躯体因素行为综合征,
7.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
8.心理发育障碍,
9.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10。未特定的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