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般需要做5-7次B超。
早期妊娠B超检查
首次B超: 通常在怀孕6-8周进行,主要是确定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还能看到胎芽和原始心管搏动,确认胚胎是否存活。比如能明确孕囊的位置、大小等情况。第二次B超: 怀孕11-13+6周时进行,要做NT(颈项透明层)检查,通过测量胎儿颈项部皮下无回声透明层最厚的部位,评估胎儿是否有染色体异常的风险。
中期妊娠B超检查
第三次B超: 怀孕18-24周左右,进行系统超声筛查,也叫大排畸检查。这时候可以详细检查胎儿的各个器官结构,如头颅、面部、脊柱、心脏、四肢等,查看是否存在结构畸形。第四次B超: 怀孕28-32周左右,这一次B超主要是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胎位、羊水、胎盘等情况,看看胎儿在宫内的生长是否符合孕周。
晚期妊娠B超检查
第五次B超: 怀孕36-38周左右,评估胎儿的大小、胎位、胎盘成熟度、羊水情况等,为分娩方式的选择提供依据。第六次及以后B超: 如果孕期有特殊情况,比如怀疑胎儿生长受限、羊水异常等,可能会增加B超检查的次数。例如,当孕妇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合并症时,可能需要更频繁地通过B超监测胎儿和自身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