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流产药一般指药流,指在怀孕早期不须手术、而用打针或服药的方法达到人工流产。药流的时间限制在怀孕49天以内,即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的39-49天内。药物流产的成功率为90%-95%,换句话说,其不全流产及失败率比器械性人工流产术高。
药流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如恶心、腹痛、出血时间长、出血多等,还可能会导致月经失调、子宫内膜炎、盆腔炎等并发症。如果药流不全,还需要进行清宫手术,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因此,药流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并且要注意药流后的休息和护理,避免感染和残留。如果药流后出现异常情况,如出血过多、腹痛剧烈、发热等,应及时就医。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药流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所有人都适合药流。以下是一些不适合药流的情况:
1.年龄小于18岁或大于40岁者。
2.有肾上腺、甲状腺、糖尿病等内分泌疾病者。
3.有心脏病、青光眼、哮喘、贫血、胃肠功能紊乱等疾病者。
4.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
5.近3个月内有接受过糖皮质激素治疗者。
